
水泥產業將助力我國走出“垃圾圍城”
發布時間:
2011-04-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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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城市化建設進程的加快,如何處理海量的城市垃圾將成為眾多城市面臨的共同難題。目前,對城市垃圾普遍采用填埋、焚燒等方式進行處置,既浪費資源,又破壞環境。專業人士指出,在循環經濟背景下,越來越多的生活和工業廢棄物需要進行“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而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在當前更具有推廣優勢。
記者從日前于北京舉辦的“2011中國國際水泥峰會”上獲悉,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是二十一世紀最大的環保產業。在中國水泥協會會長雷前治看來,把生活和生產廢棄物作為生產水泥的原燃材料,既能降低水泥生產成本,又能為人類的健康安全盡一份社會責任和義務,何樂而不為?
中國建筑材料聯合會會長張人為分析指出,對占世界水泥總量50%的中國水泥工業來說,提高資源利用率和降低污染排放強度尤為重要。水泥工業的綠色發展將奠定該行業在環境空間的地位,在國家綠色發展財政經濟政策不斷完善的情況下,積極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將為循環經濟和生態城市建設帶來更大的效益。
據介紹,在《巴塞爾公約》的條文中,水泥生產過程中危險廢物的協同處理方法已被認為是對環境無害的處理方法,這說明了水泥生產過程中對危險廢物進行協同處理的適用性。歐盟在其2020年發展戰略中已將水泥窯協同處置社會廢棄物作為一項行之有效的措施,認為對城市生活垃圾的高效再利用通過現有水泥窯的協同處置可以達到比垃圾發電廠更安全可靠的程度。
業內專家指出,由于水泥生產過程中回轉窯系統具有高溫、燃燒環境穩定、停留時間長、粉塵能夠達標排放的特點,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和廢棄物不會產生“二次污染”,這一技術逐漸成為歐美國家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流。
目前,我國有許多水泥企業都在嘗試利用水泥回轉窯協同處置廢棄物,努力創建環境友好型企業。安徽海螺、湖北華新、北京金隅集團以及廣州越秀等水泥企業在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污泥、有毒有害廢棄物方面均積累了大量的經驗。業內人士呼吁,大范圍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時機已經成熟。
但是,也有些環保人士對由于廢棄物來源的復雜性使得水泥窯協同處置過程中出現的一定量重金屬表示了擔憂,認為“這些重金屬摻雜在水泥中將會對周邊環境帶來不利影響”。中國中材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研究人員通過對水泥窯處置廢棄物中重金屬的遷移行為研究表明,只要控制得當,重金屬的遷移、浸出行為均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危險。目前,歐美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從重金屬產生源頭到水泥產品中重金屬含量的控制體系,相關標準和法規也比較完備。比如,對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理的各種廢棄物分門別類,并限定了其中的重金屬含量,同時制定了焚燒廢棄物的水泥窯大氣排放標準。而在瑞士,也對熟料和水泥中的重金屬含量做了規定,以此來規避風險。
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協調司劉明處長指出,我國正處于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時期,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將有助于化解我國的“垃圾圍城”危機。結合水泥產業的節能減排和把水泥產業建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目標要求,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討論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發展綱要已經把支持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污泥、有毒有害廢棄物生產線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列入了規劃綱要。國家發展改革委也將利用日產2000噸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窯爐處理工業廢棄物、污泥和生活垃圾的技術裝備開發與制造列入了即將頒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0版)》鼓勵類。
有關人士介紹,在資金扶持方面,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已將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污泥項目列入《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中。國家將對水泥企業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
污泥、有毒有害廢棄物生產線建設予以預算內資金支持,各級地方政府應本著“誰產生污泥及其他廢棄物,誰支付處置費”的原則,對水泥企業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及污泥給予合適的補貼,以提高水泥企業處置廢棄物的積極性。
中國建材數量經濟監理學會周鴻錦分析指出,“十一五”時期水泥企業經濟效益穩步上升除了企業管理水平提高與資產使用效果提升外,水泥企業利潤來源的多元化是重要因素。他直言,出售水泥產品收益歷來不是水泥企業利潤的惟一來源,財政補貼收入是水泥企業利潤重要來源。其中,利用固體廢棄物的增值稅返還實質上是水泥企業的利廢收益。此外,水泥企業開發出售純低溫預熱發電技術、投資混凝土制造行業以及其他業務收益愈發成為水泥企業利潤的重要來源。
來源:中國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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